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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花韵·人文情怀”首届上海海湾国家森林公园摄影大赛--梅花节

主办方: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活动类型:摄影比赛
开始时间: 2016-02-18
结束时间: 2016-03-31
  

    本次比赛旨在借助上海海湾国家森林公园四季举办的特色花卉节,以市民喜爱的摄影媒介,举行多项参与性和公众性强的摄影互动活动,通过摄影视觉图像,undefined展现上海海湾国家森林公园追求人与生态的和谐发展的理念,提升市民对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的认识和理解,为提升上海国际都市形象而作努力。通过上海海湾国家森林公园的花卉节庆展览的宣传渠道向社会发布信息;通过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网站和微信平台向会员和摄影人征稿,吸引全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和市民参与此次活动。

 

一、比赛组织机构

主办: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上海光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湾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

承办:上海市奉贤区摄影协会

支持:上海市奉贤区旅游事业管理办公室


二、主题及内容

   主题:展现上海海湾国家森林公园追求人与生态的和谐发展的宗旨和自然植物生态建设的成果,突出人与生态环境、人与花卉植物的“亲密、亲切与亲情”;“情感、情愫与情怀”,提升市民对植物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和理解,展现社会文明和上海国际都市的形象。

   内容:反映2016年上海海湾国家森林公园主题花卉活动生态景观(梅花节、樱花节、牡丹节、荷花展和紫藤节)

(1)艺术表现园内游客赏花爱花的美好场景;

(2)在以上节庆时期关于花卉的互动活动中的精彩瞬间;

(3)各节庆相关花卉的艺术图片影像。


三、征稿时间(分赛和决赛)

1、大赛征稿时间:2月18日-10月31日

2、各分赛内容和时间:

(1)“梅花节”分赛

截稿:3月31日

评选:4月1日至4月15日

(2)“樱花节\紫藤节\牡丹节”分赛

截稿: 5月10日

评选:5月15日-5月30日

(3)“荷花展”分赛

截稿:8月31日

评选:9月10日-9月20日

(4)总决赛

截稿:10月31日

评选:11月1日-11月20日

3、各节庆节点

 

级别

活动名称

时间

1

市级

2016年上海梅花节

2月中旬-3月底

2

市级

2016年上海樱花节

3月中旬-4月中旬

3

市级

2016年上海牡丹节

4月-5月

4

市级

2016年上海紫藤节

4月中旬至5月上旬

5

市级

2016年上海荷花展

7月-8月

以上仅供参考,以园区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官网:www.shfpark.com;微信号:上海海湾国家森林公园。


四、奖项设置:

    本次主题摄影展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佳作奖以及入选作品奖。

1、分赛

优秀作品45幅    奖金另设

分赛入选75幅    各获奖金200元


2、年度总决赛

从分赛的优秀作品45幅以及网络公众投票前30幅作品(重复不另计)中评选出17幅获奖作品

特等奖1幅       获金奖10000元

一等奖1幅       获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幅       各获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幅       各获奖金1000元

佳作奖10幅      各获奖金500元

入选58幅        各获奖金200元

(以上为人民币,个调税由主办方代扣)


五、投稿要求
1、参赛者的国籍、性别和年龄不限,实名投稿。
2、参赛作品的内容根据比赛要求,需紧扣比赛主题,彩色或黑白,单幅或组照(一组照片4—8幅为1件统计单位;组照是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而不是简单的罗列)。

3、征稿作品为2015年2月18日起至截稿日期内拍摄的园区内与花卉相关图片。

4、投稿作品须为相机或者具有记录并能生成影像的设备拍摄。允许影像记录设备具有多次曝光、宽幅接片和HDR功能拍摄并自动生成的图像参赛;不允许由多张单幅影像人为合成(叠层)的图像(宽幅和全景除外)、3D制作的图像、以及用APP软件拍摄形成与自然影像不符的图像参赛。
5、本次投稿作品(图像)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以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透视度以及准确性的改动。
6、投稿上传作品图像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可将原始图像转换成JPEG格式投稿,压缩不小于6)。

7、投稿时须登录上海市摄影家协会“比赛展览”选择本次比赛进行投稿,需用实名注册,按上传要求填写和操作:(1)作品题名;(2)文字说明(含拍摄时间、地点及内容等);(3)上传图片(组照不满4幅不能提交);(4)一次投稿(10幅为限,需按“提交”确认);(5)每位作者投稿次数不限,一天只可投稿一次。

8、网上公众投票

a、开设网上公众投票(人气指数)。登录上海市摄影家协会“比赛展览”选择本次比赛进行投票。一台电脑24小时内对一幅作品只能投一次票(同一IP地址当日重复投票将作为不认可)。

b、本大赛网络参赛图像展览平台在征稿时间内,将即时随机排列显现经公众投票的前30幅(人气指数)参赛作品。2016年10月31日24:00截止时的人气指数前30幅参赛作品,将会被作为直接进入年度总决赛评选的待评作品。

c、为体现本次大赛的公平与公正,对同一作品在24小时之内得票数(人气指数)出现异常增长或者投票作弊的,主办单位将对此进行甄别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六、展览

1、作品展览:2017年1月—2017年3月;(暂定)

2、网上展览:同步上海摄影网www.shphoto.com.cn;海湾国家森林公园网www.shfpark.com/辟专栏网上展览;

3、展览作品:总决赛获奖和入选作品、部分分赛入选作品;

4、摄影画册:精选摄影大赛佳作,由海湾国家森林公园在展出时同步出版。


七、特别说明:

1、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分赛和决赛获奖和入选数量作适当调整;
2、评委、主办及协办单位员工的作品不得参加评选;
3、在与本届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和获奖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4、本届展览评选结果将在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网等媒体上公布。
5、主办方有权将获奖、入选作品在与主办方有关的报刊、杂志、CD、画册、视频和非商业性展览中使用,不另付稿酬。
6、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不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根据违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上海市摄协主办的展览影赛的处罚。
7、凡选送作品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参评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中使用的所有素材的版权、著作权及肖像权由报送方自负。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产生争议或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凡不符合大赛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13、当有疑议时,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文件(数码原始数据),用于专家鉴定及制作展览照片等(原始影像指用照相机、手机、平板电脑等具备影像记录设备拍摄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有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必须的原始数据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即视为自愿放弃入选资格。

14、本次摄影大赛为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组织的2015年度市级摄影比赛序列。参赛者的入选、获奖作品均被列入市摄影家协会年度评定和入会积分序列;

15、主办方对本次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活动咨询
上海市奉贤区摄影协会

咨询电话:021-33610932

联络人:乔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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