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影友:
2021年度上海市摄影家协会新会员申报工作即日启动,请申报者于2022年1月10日前根据入会细则及相关要求递交初审电子版材料。
请将初审材料整体打包、压缩后,发送至协会邮箱:
2404620178@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 2021上摄协入会申请”
线上初审仅为入会资格认定,通过者,协会将另行通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请仔细阅读申报要求
本批次受理的业绩材料截止时限为2021年12月31日,以入选或获奖证书落款时间和作品、文章刊发、出版发行等时间为准。摄影组织、图片编辑、摄影教育、摄影理论等工作的,任职、职称评定时间以单位开具的正式文件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入会申报按照“2020修订版细则”执行。
初审材料提交说明:
1、凡具备入会申请条件、自愿加入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的个人,可
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或登录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www.shphoto.com.cn)下载并填写入会申请书。
2、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入会申请表(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照片)(3)、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电子文档(可扫描或翻拍)(4)、入会申请作品8幅,格式为JPG,最长边不小于2400像素。
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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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须提交获奖、发表、入选等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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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须提交获奖、发表、入选等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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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摄影教育的申请人,须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职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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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和图书出版的申请人,须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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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摄影组织工作和摄影相关产业工作的申请人,须由所在团体或相关单位对其工作业绩等出具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明材料。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细则
(2020修订版)
★ 为推动上海摄影事业的繁荣与发展,进一步规范协会入会工作程序,根据《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章程》,参照中国摄影家协会入会管理办法,本着“总量控制、质量提升、稳妥发展、兼顾全局”的工作思路,从上海摄协会员队伍实际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出发,特修定本细则,于2020年12月8日上海摄协七届九次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加入上海市摄影家协会者,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十八周岁及以上中国公民;
2. 赞成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由两名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会员推荐;
3. 上海本地户籍居民,或有上海三年以上居住证的外埠户籍人士。
第二条 申请人业绩条件
申请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15分及以上者(摄影创作者必须有6分及以上与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展览、赛事相关),可以提出入会申请。具体积分规则为:
一、从事摄影创作者
1. 入选上海国际摄影节(暨上海国际摄影艺术展览),计8分/件,获奖作品另计5分,入选上海国际摄影邀请展,记15分/件。
2. 获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金、银、铜、优秀奖、入选、入围,分别计12、10、8、6、5、4分/件,(获金、银、铜、优秀奖、入选作品同时取得中摄协相应积分)。
3. 2018年底前入选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青年摄影大展,计5分/件,获评委会奖项者另加5分。上海青年人才高级研修班毕业学员,计15分。纳入上海市青年摄影人才培养计划者,计10分。
4. 在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各类市级及以上主题摄影大展中入选,计3分/件。同一展览分值累计超过6分的,均以6分计算。
5、在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参与主办、指导的各类市级摄影比赛中获奖的,视活动性质、规模等情况计分,具体见方案(2018年底前获奖计3分,入选计2分)。同一赛事分值累计超过6分的,均以6分计算。
6 入选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计8分/件。
7. 入选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的品牌展(如青年大展、农民展),6分/件。
8.入选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摄协与中摄协及其下属单位共同主办的全国性展览,计3分/件。
9.北京摄影函授学院上海分院、上海摄影职业培训中心学员毕业展,入展者计3分/件;获优秀学员称号,计4分/次。每位学员在本学院所获奖项分值累计超过10分的,均以10分计算。(在中摄协北京函授总院学习所获的优秀学员证书不计分)
10.在《中国摄影》、《大众摄影》、《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年鉴》、《上海摄影》上刊发摄影图片,3分/次。刊发摄影图片累计总分超过10分的,均以10分计算。
二、从事摄影理论研究者
1.出版摄影理论学术专著(含译著),15分/册。
2.摄影文章获得国家级文艺理论奖,15分/篇。
3.论文入选中国摄影家协会组织的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集,10分/篇。
4.在《中国摄影》、《大众摄影》、《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年鉴》、《上海摄影》上刊发摄影文章(不少于800字/篇,配图不另计分),4分/篇,刊发摄影文章累计总分超过10分的,均以10分计算。
三、从事摄影教育者
1.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15分;
2.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且满5年,具有中级职称,15分;
3.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摄影专业教育,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15分。
4.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摄影专业教育,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的,12分。
5.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摄影专业教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8分。
四、从事专职摄影记者、编辑出版者
1.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视频拍摄和制作、摄影图书编辑出版等专业工作,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15分。
2.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视频拍摄和制作、摄影图书编辑出版等专业工作,连续从业五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职称,15分。
五、从事摄影组织者
1.上海摄协团体会员单位主席、秘书长,从事专职工作3年以上;上海摄协团体会员单位专职工作人员,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取得较好工作成绩者,计14分。(每届限推荐1位) 2.经上海摄协审批通过的基层摄影团队负责人,担任职务3年以上且取得较好工作成绩者,计10分。(每届限推荐1位)
3、积极组织、参与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主办、承办的大型主题活动、公益活动成绩突出者,计2分。
六、从事摄影相关产业者
1.获得摄影领域国家级专利的人员,15分。
2.获得摄影领域市级专利的人员,13分。
七、对上海摄影事业发展突出贡献者
在摄影组织工作、活动经费、宣传传播等方面有突出成就、贡献者,且本人爱好摄影有一定的摄影水平,由相关部门、人员书面推荐,经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条 积分说明
1.同一件作品多次获奖、入选、发表的,只按最高分值计算一次。组照视为一件作品。
2.“图片发表”仅指作为摄影作品发表的图片,不包括技术、评测文章里的示意图、图例等图片。
3.“摄影文章”指摄影理论、评论、史论、创作体会、作品点评、器材点评、技术探讨等文章,但不包括摄影简讯、消息等新闻体裁的稿件。文章不少于800字/篇。
4.作品入选国外重要摄影大展、大赛,作品或摄影文章在国际性摄影媒体、报刊发表,视具体情况作为申报人的参考业绩。
5.符合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仅表示达到申请入会的条件,并不作为必定入会的资格,具体能否入会需提交作品,经专家评审会综合考量作品质量、从艺经历、业绩分布等情况,审核通过后方可。
第四条 申请程序
凡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自愿加入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的个人,可在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www.shphoto.com.cn)首页下载入会申请书,详细填写个人信息,按照要求将初审材料发送至上海市摄影家协会邮箱以供资格审定。待初审通过后再通知具体上报材料方式。
第五条 审批程序
1.上海市摄影家协会每年组织一批次新会员评审和发展工作。2. 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秘书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交补充材料或不予受理申请。3. 经过初审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及完整材料提交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专家评审组评审。4. 通过专家评审的拟入会名单将在协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为终审结果。
第六条 会费
1.新会员收到入会通知后,需一次性缴纳会员证工本费、评选费、注册费及三年会费共500元。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在收到款项后,办理相关手续,并于新会员培训后发放会员证。
2.会费标准为每年100元,每年缴纳一次。年龄达到70周岁的老会员,免交会费。
3.根据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章程规定,连续三年未缴纳会费者,无特殊理由,暂停会员资格。
★ 本细则经2020年12月8日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七届九次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解释权属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2021年12月
点击下载→:入会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