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年摄影人才培养计划
实施细则
(试行办法)
为繁荣文艺创作,促进上海市摄影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上海市青年摄影人才的培养力度,努力推出一批德艺双馨、锐意创新、勇攀高峰的青年摄影艺术人才,形成有利于多出人才、多出精品的人才培养新机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目标
1、通过一系列培养举措和培养项目的组织实施,推出一批45周岁以下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摄影艺术新人和优秀作品。
2、每年评选出10-20名青年摄影人才纳入“上海市青年摄影人才培养计划”,并进行专项培训(成绩优秀者可直接申请加入上海市摄影家协会);每两年进行一次“上海市优秀青年摄影人才评选”,对于成绩优异者给予一定的配套奖励(评选和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二、实施措施
1、组织名家工作坊培训和观摩学习、创作活动,开展艺术研讨,组织青年摄影人才培养对象举办上海市青年摄影展,推荐优秀作品参加中国摄影艺术展、全国青年摄影大展、上海国际摄影艺术展、长三角文艺发展联盟组织的“视觉艺术优秀青年艺术家作品交流展”等国内外重大活动。
2、《上海摄影》杂志将组织专辑集中推荐入选者,同时利用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网站和公众号等平台进行人才推荐和作品展示,同时多渠道向省内外媒体单位宣传推介。
三、申报条件
1、崇德尚艺,遵循职业道德,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有上海户籍或取得上海居住证三年以上,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具备较高的艺术素养和较大的发展潜力,艺术创新意识强,作品优秀者。如:在中摄协主办的历届中国摄影艺术展、国际影展、全国青年摄影大展、当代摄影新锐展等国家级赛事、展览中入展;在上海市摄影艺术展、上海国际摄影艺术展(主展)、上海青年摄影展(主展)中入展;在省市级摄协主办的国际影展中获奖等。
4、在主要摄影类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作品,正式出版专著、画册者。
四、评审程序
1、成立上海市青年摄影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对计划实施进行总体部署,指导评审委员会工作。
2、面向社会进行申报,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
3、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对入选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最终由上海市青年摄影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上海市青年摄影人才培养计划名单”报市文联审定,由市摄协组织实施。
五、申报办法
1、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海市摄影家协会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
2、附近年创作的摄影作品4组,每组作品4-10张(jpg格式,每张图片长边像素不少于3000)。
3、附今后五年摄影创作的规划或设想(以word文档形式)。
2020年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发送邮件至:2404620178@qq.com。
联系人:张珂62484702-15分机,18121389275。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2020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