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下午,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基层工作会议在文联三号楼三楼多功能厅召开,会议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驻会副主席、秘书长忻雅华主持,近50个基层团队代表出席。会议通报了2020年的协会工作及2021年重点工作内容、部署年终总结表彰、启动基层摄影团体新一轮申报、审批工作。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关于摄影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管理,促进摄影事业健康发展,经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摄协七届九次主席团会议讨论决定,对基层摄影团队进行分类指导,启动基层摄影团体新一轮申报、审批工作。
一、团体会员单位
规范团体会员单位申报、审批、指导制度,申报上海摄协团体会员单位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在系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口碑。
2、区文联下属摄影团体或上级业务主管单位为局级以上单位的系统摄影团队,经区文联或主管单位盖章推荐。
3、各团体会员单位由所属上级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上海摄协将对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艺术指导。
4、团体会员单位要规范章程、经费等管理办法,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相关管理办法、团体负责人名单需在上海摄协备案;每年岁末递交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工作计划,积极组织会员开展摄影创作、展示、交流、培训等各项公益活动,积极支持市摄协工作。上海摄协将每年组织开展优秀团体会员单位评比、表彰工作。
5、依据章程及时、规范进行社团换届,换届前上报换届方案、章程修改草案、负责人组成名单等换届材料,换届材料同步报上级业务主管单位,经审核通过后方能召开换届大会,会议结束备案换届结果。
二、其他基层摄影团队
1、其他各类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基层摄影团队可以申请在上海摄协备案,协会将建立基层摄影团队工作交流群,派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密切保持与团队之间的联系。
2、鼓励各基层摄影团队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摄影公益活动,上海摄协视条件适时联合基层摄影团队组织开展创作、展示、交流、培训等活动。
3、每年组织基层摄影团队工作交流、总结,开展优秀基层摄影团队评比、表彰工作,共同推进上海摄影事业繁荣发展。
三、申报办法
1、各申报单位如实填写“上海市摄影家协会摄影团队申报表”(见附件,申报团体会员单位的需上级业务主管单位盖章),于2021年1月10日前发电子版到摄协邮箱:2404620178@qq.com;纸质版连同章程、社团登记证、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寄送到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351弄3号,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吴晓婷收,电话:13681808548。
2、市摄协秘书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主席团会议讨论同意后在上海摄协网站和公众微信号上公示,通过后书面发文。
四、本办法实施后,原有成立、授予的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分会、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相继取消,以重新整顿、公布后名单为准。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2020年12月16日
点击下载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摄影团队申报表 /Public/upload/kind/file/20201216/20201216174149_16788.docx